《弟子规》说“用人物,须明求,倘不问,即为偷”,需要借用别人的物品,必须要明讲索取,要先征得同意再取用,假如不经过询问而自取,那就算是偷盗的行为了。我们在学校中,与同学、老师借用物品是常有的,但是借用也有礼节,决不是想用就拿。
借人物品有借的礼节,大家都知道礼是对人的尊重,借是请求别人借给,要先“明求”,向老师、同学说明需要借用的原因,以及大概什么时间可以归还,并且要得到同意之后,才能取用。比如临时向同学借笔使用,“贤贤,我的铅笔坏了,需要向你借一支,下午放学前归还,请问可以借给我吗?”将借用的原因、归还时间说清楚,让对方判断,能否借出,这是对人的尊重。即使是熟悉的同学也不要不问自取,以免让人误解及给人家带来不便。
“用人物,须明求,倘不问,即为偷”是对人的尊敬,所谓“敬人者,人恒敬之”,这种借用别人物品先询问并得到同意再取用的态度,是人际关系的基本礼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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