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谓公冶长。可妻也。虽在缧絏之中。非其罪也。以其子妻之。】
这个妻,不念妻(音七),念去声,是动词,就是嫁的意思。这个子,这里是孔子的女儿。这个话,孔子是说公冶长(这是孔子弟子),可以把他招为自己的女婿,可以将自己女儿嫁给他。为什麽?这下面讲,『虽在缧絏之中』,虽然他受牢狱之灾,缧絏就是受到牢狱之灾,但这不是他应该得的罪。换句话说,他是被冤枉的,所以就以其女(女儿)嫁给他。
我们来看雪公老人的《论语讲要》,他说「公冶长为孔子弟子,史迁谓为齐人,孔安国谓为鲁人」。公冶长是一位孔子的学生、弟子。史迁,这是讲司马迁,他写了《史记》,是个太史官,所以称他为史迁,太史公。太史公考究说他是齐国人。孔安国,也是跟司马迁同一时代的汉朝的大儒,说公冶长是鲁人,鲁国人。当然,我们相信他们两个人考究的都有依据,至于说是哪里人,我们也不必执着,反正齐鲁也是交界的邻国。
底下又说,「《皇疏》引范宁云」,《皇疏》,南北朝时代经学家皇侃,在注解《论语》的疏里头,注疏引范宁的话,「公冶长行正获罪,罪非其罪,孔子以女妻之,将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滥,劝将来实守正之人也」。这个意思讲得挺好。《皇疏》中所说的,公冶长实际上没有真正犯罪,他的行为各方面都没有不检点的地方,可是被冤枉了。所以这个罪『非其罪』,不是真正的罪,那麽孔子就不计较。不仅不计较,他把女儿嫁给他,当然是肯定公冶长是一个贤人。用这个行动来表示,公冶长是值得做自己的女婿。要知道,做孔家的女婿,如果品德不够资格,那是做不上,孔子门槛很高。这麽做,正表明公冶长确实是位贤人君子。这麽做,皇侃讲有一个隐含的意义,「将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滥」。这表明什麽?这个主政的人、判决的官员是滥用刑法。公冶长被关起来了,关起来之后,还在脸上刺一个印,表明他是犯过罪,这是属于终身的耻辱,但这是冤枉的。所以,孔子嫁女儿给他,也是显明在春秋时代,这是乱世,判桉子判得不真实,用刑用得冤枉、很氾滥;这也是用行动,劝将来的这些执政之人、执法之人,不可以滥用刑法冤枉好人,对桉子要判清楚才能动刑,否则真的是冤枉人的一生。
公冶长是怎样获罪的?根据历史记载,公冶长解鸟语,他懂得鸟的语言。有一次,公冶长从卫国回到鲁国,途中就听到鸟的语言,鸟儿就互相的在讲话,讲到什麽?说大家一起去,前面青溪(有一条溪),青溪那里有人死了,我们去那里吃死人肉。大概这种鸟是乌鸦之类的。结果公冶长走了一段路之后,就见到有一个老太太在道路上痛哭流涕。公冶长就问她,妳为什麽哭?这个老太太就讲,「我的儿子前天出门,到现在还没有回来,是不是已经死了?也不知道去哪了。」结果公冶长就说,「刚才我听到鸟儿在讲话,说到青溪那里去吃死人肉,是不是妳的儿子?」这老太太一听,赶紧就跑到那个地方去看,果然看到自己的儿子死了。这老太太就报官了,儿子可能是被谋杀。结果这当官的,就把公冶长给抓起来了。公冶长说,「我没有杀他,我只是听鸟儿说那边有个死人,所以我告诉这个老太太。」当官的怎麽相信他能够明白鸟的语言?说这个人是妖言惑众,而且犯罪还在那里巧言抵赖,干脆就判了死罪,把他关到牢狱里头。当然关到牢狱当中,也试验试验他,看他是不是真的懂鸟儿的语言。把他关了六十天,最后,有一些麻雀飞到了牢狱的铁栅上,公冶长就听到这些麻雀在那叫,说什麽?说「在白莲水边有运玉米的」,叫运粟,就是运玉米的、运粮食的,「车翻了,那些粮食全部撒在地上了,那人没办法收,咱们鸟儿赶快去那里啄食」。听到鸟儿讲这个话,就告诉了这些狱官们。这些官员就去检查,检验一下是不是真的,果然如此。后来又发现,确确实实公冶长不仅懂得鸟的语言,还懂得猪的语言,结果屡次的试验他,都应验了。最后也就相信公冶长应该是说真话,不是骗人的,就把他给释放了。当然他也就白白被冤枉了一段日子。
公冶长解鸟语,雪公老人讲,「先儒多以不经,往往避而不言」。儒家,当然因为非常坚持孔子所谓「子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」,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都不讲。「不经」的意思就是不合常理,不见于经典,没有根据的,近乎荒诞的这些话,叫不经。先儒认为公冶长解鸟语不可能,所以就避而不谈。实际上历史记载确实是这样,不能够避开这个历史事实。
文章摘录自《四书研习报告——论语》钟茂森博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