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
丁兰丧亲,刻木奉养。张叔击之,像亦悒怏。
【原文】
丁兰,河内人,早丧父母,刻木像,事之若生。邺人张叔假物,兰妻卜筶,木像不许。叔醉詈木像,且击之。兰归,见木像色不怿,询知之,即奋击张叔。吏至,捕兰,木像为之流涕。郡嘉其孝通神明,奏之,诏图其形。
思亲不见,而刻木事之,此不得已之极思也。而思慕之诚,木亦通神,忽而不怿,忽而流涕,非孝子精诚所致乎。至于为亲像被击,而奋击张叔,只知有亲,而不惜以身犯法,宜郡之嘉其孝而上其事也。
【白话解释】
汉朝时候,在河内地方有个叫丁兰的人,在他幼年的时候,父母就去世了。但是他常常思念父母,所以就用木头雕刻成父母亲的形像,供在堂上,早晚向雕像跪拜请安,如同父母还在世一样。
有一天,从邺这个地方来了一个叫张叔的人,要向丁家借东西。正巧丁兰不在家,丁兰的妻子就对着木像掷筊询问,结果木像不允许。张叔趁着酒醉,就很生气的大骂木像,并且还打了木像好几下。
丁兰回到家里,看见木像的脸色,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。于是就问妻子,丁兰知道事情的经过后,十分气愤,认为这是对他父母的不敬,就很用力去打张叔。衙门里的差人前来捉拿丁兰,这时木像的眼睛竟然流下眼泪。地方官很敬佩他的孝心感通了神明,就奏明皇上,皇上下诏让地方官员把丁兰刻木孝亲的事迹画成图像,以广传扬。